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局,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總局各廳、司、局,各直屬單位,各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各有關科教單位:
2012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以下簡稱局管體育社科項目)申報工作将從2011年9月10日開始,10月8日(以當地郵戳為準)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現将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局管體育社科項目設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申請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申報青年項目的負責人須為已獲碩士以上學位、無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39周歲(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以下的青年學者。申請編譯項目者須自行解決著作權問題。
二、每位項目負責人隻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項目的申報。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以上項目的申報。
三、重點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2年,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年。
四、局管體育社科項目不接受個人申報,申報人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由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菠菜進行認真審核後統一報送。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後,取消申請者個人三年申報資格和申報者所在單位兩年申報資格。申報項目為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單位,需同時提交本單位申報項目目錄,加蓋科研管理菠菜公章,電子版發送郵件到政法司理論處。
五、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的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每個單位最多可申報10個項目,其他單位最多可申報3項。請各單位科研管理菠菜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做好申報項目的初審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報項目。
六、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中“不結項、不立項”原則,承擔總局2010年度及之前年度項目的負責人,已到結項期限的,須按要求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結項材料報送理論處,否則負責人所屬單位不能申報2012年項目。
七、在研局管體育社科項目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八、申報項目首先經過初審,然後通過雙向匿名評審和專家論證會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确定立項名單。
電話/傳真:(010)87182431、87182429
附件:2012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課題指南.doc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